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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联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2024-07-1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提高信贷服务水平,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规范业务操作,根据《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和《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农户申请,普查遴选客户

辖区农户向农村信用社提交书面《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书》,包村

客户经理(信贷人员,下同)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本条件和要求,从中遴

选出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进行调查。
操作要点:

包村客户经理首先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本条件,在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查看申请人是否为本辖区社员,是否为该

户户主,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主和家庭成员在农村信用社

有无冒名或跨区贷款,原有贷款是否按期归还, 是否被划入黑名单等,

进行初步遴选。未在信贷管理系统建立基本信息的新农户可直接调查。

二、调查建档,核实资信情况

通过遴选,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包村客户经理依据 《农户

信用等级评定申请书》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农户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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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户基本信息。即借款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方式、家庭人口、入股信息等;

2、家庭成员信息。即配偶及家庭成员信息;

3、农户经济档案。即农户生产经营及经济收入状况、家庭资产负债状况;

4、农户资信档案。即农户道德品质状况、信用状况、经营能力及合作情况;

5、信用社规定需要采集的其他信息资料等。

对调查信息要逐户填写

《农村信用社农户信息及资信状况调查

表》。包村客户经理调查结束后,将所有调查信息录入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系统会自动对农户进行综合信用评分,并按分值和相关要素产生相应的信用等级,客户经理根据系统提示的评级结果,提出

授信额度建议。批量评级授信的,可从信贷管理系统打印《甘肃省农

村信用社评定小组批量评级授信登记表》

操作要点:

,提交资信评定小组评定。

客户经理必须上门现场调查,对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将资信调查工作交由村组干部直接代办。 《农村信用社农户信息及资信状况调查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并将所有调查内容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做到录入资料真实、完整,确保系统计算农户信用分值准确。客户经理在平时资信调查时,要做到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即与农村信用社日常业务宣传、贷款核对、收贷收息、不良贷款清收、飞天卡发行、存款和股金预约等工作紧密结合。

三、评级授信,实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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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信用社要以村为单位,由信用社主任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召开资信评定小组会议,先由包村客户经理对资信调查情况、信贷管理系统信用评分情况、拟授信额度等建议向参会人员反馈,再由参会人员对其调查情况进行讨论、补充和完善,并按照各社确定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被调查农户进行逐户表决,核定农户的信用等级和最高授信额度,对表决通过的农户,客户经理及时将评级授信信息维护到信贷管理系统,打印出《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用户评级授信公示表》进行公示。

操作要点:
(一)信用评级实行会议票决制
各信用社应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由信用社主任、
包村客户经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5-7人组成,信用社主任担任资信评定小组组长,负责所在村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资信评定小

组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小组成员实行记名投票方式对农户的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进行表决,三分之二(含)以上与会人员同意的方可通过,其中信用社主任、包村客户经理必须参加会议。否则,评级结论无效。

(二)严格等级评定范围
在资信评定中下列农户不得列入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1)道德品质差,有赌博、盗窃、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2)信用观念不强,无特殊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非主观意愿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组织、个人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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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主和家庭成员有冒名或跨区贷款的;
4)社会债务大、清偿能力差的;
5)服刑、智障、无业及田园荒废,长期游手好闲的;

6)长期外出或举家外迁人员。

(三)信用评级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农户资信评定等级分为五个档次,具体等级详见《白银区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

。根据农户个人信誉、还款

记录、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设置农户信用评定指标体系。

定性指标:包括农户道德品质、经营能力、合作状况;

定量指标:包括农户基本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

(四)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
包村客户经理作为贷款评级授信的第一责任人, 对自己维护的客户在评级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并对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
责,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正当理由行使“一票否决权” ,但

未经评定小组审议通过的信用等级不可行使

(五)因地制宜核定授信额度

一票赞成权”。

各信用社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收入状况、社会风气、信用程度及农村信用社经营规模,综合确定授信额度,实行差别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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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一刀切,但同一行政村的农户授信额度必须统一。具体授信限额详见《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 ,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确定。

(六)张榜公示
一般情况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可在 1000 -150000

元之间。对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记录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一事一议,经信用社审议后可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信用社对已评定的信用户及时按农户资信等级、 授信额度在当地

村委会张榜公示3-5天,接受群众监督。若有异议,由资信等级评定小组会议进行复审和认定。

四、提交审批,核发贷款证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户,客户经理在信贷管理系统提交,由有权审批人在信贷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批(即评定等级和授信额度属客户经理权限范围内的直接审批;属信用社主任权限内的,系统会提示信用

社主任审批。对经审批通过的农户, 客户经理在信贷管理系统打印《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贷款证核发登记簿》 ,并据此表登记核发贷款证。

操作要点:
(一)提交审批要求

各信用社要对本社评级授信有明确的权限管理,并利用信贷管理系统进行按权限管理,原则上,下一级提交的农户信用等级和授信额

度,上级审批时不能提高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可下调等级或降低授
信额度,对不同意评级授信可提出正当理由否决,在审批时要认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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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信贷管理系统各种应搜集信息是否齐全、真实等,存在问题的,可提出异议发回重审。

(二)加强贷款证管理

各信用社根据农户资信等级评定情况,审查发放信用户贷款证。农村信用社贷款证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农户资信状况变动情况,每次的借款、还款、延期、付息记录等;核发贷款证行社复查盖章,发证经办客户经理盖章、签字,发证日期,并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信用户贷款证上必须有申请人的照片、预留印鉴及签字。农村信用社对贷款证的使用要及时告知持证人,实行“一户一证”管理,持证人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信用户,提交有权
人员审批后,客户经理应及时完善贷款证相关要素,确认无误后方可核发。客户经理对贷款证的开证、年检、注销、换证、补发及违规等信息要及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在核发过程中,应坚持“七

不”原则,即贷款证信息、与信贷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的不发证,信贷管理系统未开证的不发证,贷款证未预留户主印鉴的不发证,信用等级未经公示的不发证,领证手续不全的不发证,旧贷款证未收回的不发新证,未经登记的不发证。

五、柜台办贷,实行阳光操作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凭贷款证发放”的管理办法。农村信用社营业柜台应设立农户小额信贷专柜,审核、发放已评级授信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当农户需要贷款时,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贷款证、预留印鉴到发证营业机构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层层审核审批。

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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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柜台受理农户贷款

农户向柜员出示身份证、贷款证、预留印鉴,柜员对借款人所提

供的资料通过信贷管理系统查询借款人农户信息和授信额度,核对借款人贷款证、有效身份证件、预留印鉴等,确保借款手续为户主本人办理,审查无误后,由借款人填写制式借款申请书,柜员填制信用借

款合同,会计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申请书》、《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上加注审查意见,在合同、借据上加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合同专用章及复审人员名章,提交专柜人员办理。柜员据此打印借款借据,

登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合同登记薄》,经借款人签字盖章确认,并填写信用户贷款证的有关内容后,按规定办理贷款出账手续,将贷款

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结算账户(飞天卡) ,与借款人
协商并签订《农村信用社贷款委托转收利息授权书》,将借款人的存款
(飞天卡)账户与其贷款账户建立关联信息,按约定时间转收贷款利息。

(二)柜台办贷资料移交

营业终了,专柜人员根据借款凭证填写《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柜员办贷登记簿》,将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借据等资料移交专人归档管理,将贷款有关凭证于当日或次日交客户经理,作为贷后跟踪管理的依据。

(三)会计、柜员和客户经理的责任

1、会计人员对借款农户的身份证件、贷款证、预留印鉴真实性审查负责,对借款人身份及证件审查不严发放的信用贷款、向贷款证未按期审查的农户发放新的信用贷款或超过授信额度外发放的信用贷款,形成的贷款风险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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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柜人员对借款合同及借据要素审查不严,贷款证登记不及时形成的贷款风险负全责。

3、客户经理对贷前调查失真和贷后跟踪管理不到位形成的贷款风险负全责。

六、健全台账,加强贷后管理

客户经理对收到本辖区的柜台放贷凭证,按时记载信贷台帐,随时掌握农户信用状况,加强贷后管理。对已取得贷款的借款农户,正常小额农贷一般每年检查一次,未按规定偿还利息的,改为每半年检查一次。关注及不良类贷款每季检查一次,未按期检查的,信贷管理系统将进行预警,客户经理在检查时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户借款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并填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后检查表》,经贷户签字确认,对调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存在问题的应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信用社主任要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对每位

客户经理日常贷后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或对其填写的 《农户小额信用

贷款贷后检查表》进行审核,查看客户经理是否按期到户进行贷后检查,发现问题是否及时进行纠改。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到期后仍需要周转使用,必须还清本息后重新办理借款,对逾期贷款,客户经理要

及时了解和掌握逾期原因,

并签发《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

进行催收,

对恶意赖债的应及时采取依法诉讼等强制措施保全清收。各信用社应按村定期张榜公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及贷

款的收回和结息情况等,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农户主动还贷,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操作要点:

(一)贷后检查的内容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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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是否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对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及前景、还款能力等方面的分析;借款人还款意愿方面的分析。在检查

中发现随意变更贷款用途、还款能力下降等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客

户经理应在《贷后检查表》 中提出明确的意见,报农村信用社批准后,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贷款风险。

(二)降低贷款风险的措施要到位

1、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2、提前收回贷款;

3、要求借款人提供

可靠担保;4、收回信用户贷款证,取消贷款资格。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律实行按季结息

业务柜员在每季度结息日打印出结息清单,

交由客户经理负责催

收。

(四)信贷档案管理要规范

客户经理负责整理收集贷款发放时所形成电子信贷资料和纸质

信贷档案,其中电子信贷档案按《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运

行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维护,纸质信贷档案按照信贷档案管理规定管

理。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档案以户为单位:一户一档、一档一夹。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纸质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家庭成员的页面复印件;

3、贷款证复印件;

4、农户(个人)小额信用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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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6、其他与农户资信有关的资料。

客户经理整理立卷后,在贷款发放后由信用社主任监督移交给信贷档案管理员入档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员根据客户经理贷后检查所提供的信息,对信贷档案不断的进行补充和更新。

七、按年审查,调整资信等级

已评级授信的信用户,信用社要根据其日常贷款使用、归还以及

资信变化情况,进行资信等级审查,填制《农户资信等级年审表》

并根据年审情况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适当调整。对发生严重违背诚实守信原则事项的,要对原评定的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直至取消农户

小额信用贷款资格,并在贷款证上进行登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格取消后,要及时收回贷款证,对收不回的,要通过一定方式宣布贷款

证作废。在对资信等级进行审查时,要以农户近三年内的借款、 还款、延

期、付息记录和日常贷后跟踪调查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对该户重新

进行资信调查、评级授信、补充和完善相关资料,并对资信等级审查情况及时维护到信贷管理系统,在贷款证上及时记载。年审情况未在贷款证上记载的,柜台不得发放新贷款。

资信等级年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每年

操作要点:

(一)资信等级年审内容要全面

3月底前完成。

1.年度内农户信用情况; 2. 家庭资产、负债、收入等变化情况;3.生产经营变化情况; 4.影响资信变化的其他情况。

(二)资信等级及限额调整程序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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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经理签署意见;2.提交信用等级评定小组会议研究评定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3.农村信用社贷审小组签署意见;4.按照授信限

额权限交有权人审批,并填制《农户资信等级及贷款限额调整表》。

(三)开展客户满意度测评工作要经常坚持

各信用社每年要对辖内服务对象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农村信用社员工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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