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根据中央、 省委、 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 结合 XX 实际, 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 各基层党组织, 广大党员。
二、 时间要求
活动从xx月 开始, xx—xx 月 掀起办实事高潮, xx月 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 办好实事
1. 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20 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芙蓉学校、 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 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农村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 免费检查、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 提标、 残疾儿童救助、 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 行政村配电网改造、 提高城乡 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 疾控中心达标、 提升农村通讯网络、 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 乡 村“雪亮工程” 建设、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 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 围绕“八有” 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批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 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围绕“八有” (幼有所育、 学有所教、 劳有所得、 病有所医、 老有所养、 住有所居、 弱有所扶、 乐有所去) 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 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 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 10 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 各基层党组织办 3 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 的实事, 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 1 件实事好事。 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 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 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 100 件民生实事” 展播活动。 属于省委、 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在 10 月 底前基本完成, 年底前全面完成。 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 100 件民生实事” 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 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 1 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 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 党委(党组) 亲自抓, 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 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 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 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 加强督导调度, 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 加强督促检查。 县委、 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 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 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 不作为的严肃问责。 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 对许空诺、 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 对效果好、 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 加强舆论宣传。 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 2 件以上典型案例, 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 推出“群众最暖心的 100 件实事” 系列节目 , 分行业、 分部门、 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 成效。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 XX 的好举措好成效, 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篇二
XX 法院为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要求, 我院以“234”工作要点, 即“两结合”、 “三走进”、 “四提升”为抓手, 依托我院“4+1”党建模式, 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两结合”
1.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依照党史学习 教育工作方案,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动力, 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见成效;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为标准, 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
2.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密结合。 认真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 牢牢把握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 总要求。 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 让教育整顿的成果与群众诉求相呼应, 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 烦心事、 揪心事。 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 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二、“三走进”
1.组织开展进站段、 企业活动。 充分考虑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落实“法官工作站” 机制, 按期走访, 了 解辖区站段、 企业的实际困难, 收集梳理对司法的工作需求, 深入摸排化解矛盾纠纷。 依照与包头商事法律调解中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及 3 家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邀其为调解组织,加强社会联动, 拓宽解纷渠道。 充分利用 6 个“巡回审判点暨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及司法协理员的桥梁、 纽带作用, 建立微信工作群,定期组织现场研讨会, 交流探讨保险、 物流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探索新时代法院“枫桥经验”, 促进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 送法进站段、 企业, 落实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 预警防范等帮扶措施, 切实维护站段、 辖区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进学校活动。 深入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 禁毒、 防电信诈骗等普法活动。 组织干警联系、 沟通共创共建辖区内留守儿童、失足青少年、 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 为其解决入学、 生活困难,以实际行动传递党和政府温暖。
3.组织开展走进法院活动。 通过“法院开放日”、 召开司法辅助工作会、 辖区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 问计于民、 问需与民。 主动收集群众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扫黑除恶、 执法司法、 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困难诉求。 让人民群众近距离了 解法院工作,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三、“四提升”
1.提升便民服务效率。 畅通立案渠道, 进一步完善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台、 电子指引显示屏、 自主立案服务机、 跨域立案窗口 、12368 服务热线、 案件查询等便民服务。 拓展惠民服务范围, 设立“便民服务点”, 放置一个口 罩、 一杯水、 一把雨伞, 从细微处, 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服务社区、 义务献血、 帮扶就困等。 延续我院“爱老敬老”慰问活动传统; 走访困难党员、 家庭。将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2.提升审理、 执行效果。 充分利用法院大数据平台,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 态势分析和节点监控, 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 提升案件质效,推动类案检索机制, 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 充分利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办公室, 将本院民事、 执行案件送达工作全部委托包头市安泰公证处送达, 有效减轻法官办案压力, 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对执行案件开展执法大检查, 集中开展执行专项活动, 杜绝拖延执行、 选择性执行、 消极执行、 违法执行等问题。 完善执行款物管理台账, 落实“一案一账户 ” 制度, 切实解决司法“最后一公里” 问题。 加强法官以案释法, 利用新媒体各平台及时、 定向宣传典型案例, 将普法工作融入司法全过程。 以向辖区企业、 站段发出司法建议书为切口 , 延伸审判职能。
3.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减轻企业诉累, 畅通绿色服务渠道。 应用跨域审判“+”模式, 多元化解纠纷。 为企业提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 电子送达、 跨域调解、 跨域庭审等诉讼服务, 让辖区企业、群众足不出户 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信息化建设, 引入集约化送达平台,提高电子送达使用率, 努力实现“一网通办”诉讼全程各项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审慎办理保全查封、强制执行, 秉承善意执行理念, 尽可能通过协调、 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赢得生存空间。
4.提升党建水平。 强化主题党日、“三会一课” 及领导干部讲党课等组织生活, 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 引导全体干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