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交着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不需要离婚证。公积金的提取只能在以下情况下提取:(一)购买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三)离休、退休;(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五)出境定居;(六)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八)职工户口迁出本市;(九)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十)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十一)委托提取还贷;(十二)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