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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时需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2024-07-1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时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应当在30日内答复:

1、30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超过一半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不同转让一半以上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股权;

4、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或者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合股权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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