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省对此也有安排部署,近期目标考虑先打破区域管理的界限,中期目标是逐步打破省内区域结算的界限,远期目标考虑打破省市区域结算的界限。积极落实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全面实现本市州跨县区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本统筹区域内就医结算办法,基本实现“同城无异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