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诉讼费每件50-300元,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按照0.5%交纳。若只涉及解除婚姻关系或子女抚养权归属裁决,则按件收费。费用区间为50-300元。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每件收取50元至300元不等的费用。若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若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则需要按照财产总额的0.5%交纳费用。如果夫妻离婚且不涉及财产分割,只是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裁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则按件收取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收费区间,具体收费标准请参照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