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前会议后一般多久正式开庭
1、庭前会议后一般正式开庭的时间需视情况而定:
(1)庭前会议后一般一个半月正式开庭;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如果是重大案件,则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再适当延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开庭前后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开庭前后的注意事项如下:
1、庭前准备工作,注意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核实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2、注意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的有关规定为准。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
3、注意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4、注意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