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案一般就是开庭审理一次,不过民事诉讼法当中对开庭的次数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有些情况比较复杂的离婚诉讼案件,可能在一审的时候就会有2到3次左右的开庭审理。民事法庭只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结案时间审理完毕,但中间开庭审理几次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