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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呢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要约,并做出承诺;经由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合同,一般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

一、电子合同要约生效的时间

合同的订立一般需要经过一个磋商过程,这一磋商过程被抽象为要约和承诺。除非当事人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接受要约(即承诺)合同即告成立。通过网络达成的电子合同也遵循该基本规则。电子合同要约生效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二、要约承诺的生效要件

要约的生效要件为:

1、要约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到内容要具体明确;

3、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约束;

4、向受要约人发出。

承诺的生效条件:

1、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在要约期限内送达要约人;

3、没有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三、要约意味着什么

要约意味着与他人签订合同。要约的构成如下: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的约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件才能成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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