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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标的要求有哪些?

2024-07-1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包括:民事诉讼标的种类、民事诉讼标的地位等。

关于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诉讼必备的条件,也是属于诉讼的核心,没有诉讼标的一个案件就不会成立的;当事人在进行起诉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所有的材料准备好,这样法院才会进行受理,从而更好的为自己审理案件保障自己的利益。

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

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

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因为诉讼标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诉讼标的额更具有法律意义,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的人,先了解一下关于诉讼标的额的法律知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民事诉讼执行标的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标的包括以下几种:

民事执行分为财产执行和人身执行。财产执行是以债务人所有的物或者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为执行标的。人身执行是以人的身体或者债务人的自由权为执行标的。

1、财产执行的执行标的有两类,一类是财产(包括有体物和无形财产权),一类是可以替代的行为。

2、人身执行的执行标的:在现代法制国家,仅允许在例外情况下以人身为执行标的,包括:

(1)人的身体。对于交出子女的执行根据,可以用直接强制方法,将该子女交给债权人。

(2)人的自由。我国法律采国外立法例,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尤其是不可以替代的行为),允许以人的自由权为执行标的,采取拘传、拘留、限制出境、罚款等间接执行措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要求哪些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为: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包括:(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3、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民事诉讼,受害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即使要求,法院也不会判决支持的。

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

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就是指所有参加某一个特定的民事诉讼活动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立案要求有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的要求包含以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

检察院对民事诉讼判决书抗诉期限有哪些要求

对判决书的抗诉的期限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做出答复。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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