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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

2024-07-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行政处罚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决定管辖。

根据中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依法确定行政管辖权。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有争议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行政管辖权划分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具体规定如下:1. 划分基本原则:行政管辖权划分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职权划分”。即行使职权的机关就是有管辖权的机关。2. 划分程序:对于行政管辖权的争议,由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处理方式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3. 划分效力:对于行政管辖权的处理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被所有当事人所承认和遵守。4. 法律责任:对于不遵循行政管辖权的处理决定导致的行政处理错误,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规定对于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统一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保障行政机关职能的独立性和协调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如果行政管辖权的争议无法通过上级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解决怎么办?如果行政管辖权争议无法通过上级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协调解决的话,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来说,当事人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后15日内,或者接到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通知书后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管辖权划分是行政处罚实施的关键环节,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管辖权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当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有效维护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统一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决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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