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自天正培训制度
(暂行)
-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定本培训制度。
- 适用范围:本培训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培训的管理。
- 员工参加培训的记录, 是本人工资晋级、职称评定和聘用的重要依据。
- 公司员工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参加各种培训,接受新知识,提高思想素质、专业技能、人际之间的合作交往能力、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 员工的在职培训,必须以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为依据、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以提高岗位技能为中心,结合实际需要进行。
- 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文化、现代管理知识、营销知识、专项技术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凝聚力、职业道德、新技术、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等。
- 学时要求:每年度的累计培训时间,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工人不得少于32学时。
- 新到岗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
- 培训种类分为:
- 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的面向全公司的培训。
- 部门内部培训:由公司各部门组织安排的面向本部门的培训。
- 外部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公司各事业部选派员工参加的高校或社会其他单位组织的培训。
- 培训工作程序
- 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
每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和需求编制公司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各部门根据需求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 培训计划的审批
主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部门培训计划。
- 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培训主任负责实施公司培训计划;各部门负责实施部门培训计划。
- 培训记录的保存
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公司组织的培训记录单;各部门负责填写部门组织的培训记录单。人力资源部定期收集汇总部门培训记录。
- 培训费用计划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按计划使用。
- 各类培训原则上在公司内部进行,必须外出学习的,由各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计划,经批准后,可外出学习,学习结束后,凭学习证明(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学费报销手续。
-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规定的集中培训,对实习期内的员工,用人部门要指定指导老师,负责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
- 由公司选送到高校或国外读学位的员工,须与公司签署服务协议书,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管理。
- 员工到国内外考察、学习、国外工作,经所在部门写出书面说明, 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可折抵部分或全部培训学时数。
-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 本制度自总经理发布后起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