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依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和基于当事人意志的解除两种情形。依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包括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合同效力中止等情形。而基于当事人意志的解除则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协议解除要注意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且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的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依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和基于当事人意志的解除两种情形。
1.法定解除
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做出了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依照《保险法》,当以下法定事由发生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4)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
(5)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
(6)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
(7)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
2.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注意两个问题:
(1)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的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结语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依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和基于当事人意志的解除两种情形。依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包括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未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等法定事由。而基于当事人意志的解除则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协议解除要注意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且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的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五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八章附则第一百八十五条本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