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其中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患者数量和护理时间。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护理人员只能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根
法律分析
护理费的金额会考虑到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需要护理的患者数量和护理时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拓展延伸
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对护理费的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或者因为年老、患病、残疾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相关事项的,可以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其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代理。因此,护理人员收入状况的提高可以促进其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从而提高护理费的收费标准。反之,如果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较低,可能会导致其无法提供足够的护理服务,甚至可能出现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从而降低护理费的收费标准。因此,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对护理费的影响是显著的。
结语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和《护理费计算标准》,护理费的金额会考虑到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需要护理的患者数量和护理时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