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继续用,如果还在原来的区(县)只需向现在经营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变更;如果已经到了新的区(县),则要申请办理字号名称和经营场所变更。另外很有可能不同区(县)之间工商登记机关信息、档案不共享,那就有可能需要把现在的执照注销,重新申请了。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个体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者,不能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