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绍兴XXXX外国语职业学院(筹)
承包人(全称):浙江XX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绍兴XXXX二期扩建Ⅰ标段工程
工程地点:绍兴经济开发区阳明路北侧
工程内容:图书馆、学生宿舍3#楼、行政楼、风雨
操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浙计经投[2000]XXX号
资金来源:自筹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
附属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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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二00一年三月十日(风雨操场开工日期
以甲方通知日起计算。
竣工日期:学生宿舍3#楼、行政楼竣工日期为二00
一年八月二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5
天。图书馆竣工日期为二00一年八月十
二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5天。(已
扣除打桩工期25天)
工程质量标准: 优 良
金额(大写): 暂估壹仟柒佰万元(人民币)。
¥: 暂估1700万元。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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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合同的组成部分。
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订立时间:二00一 年 三 月 十 日
合同订立地点:绍兴XXXX外国语职业学院(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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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绍兴县杨汛桥镇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4069420 8655587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县建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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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
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及2001年2月13日发布的招标补充文件、答疑会议纪要、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验收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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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七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计陆套(不包括竣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田 明 职务: 总 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1、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
装修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2、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和组织协调工作。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根据实际情况
另行商定。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陈 诗 诚 职务: 施工管理
职权:签证、投资、质量、进度管理。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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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经理
姓名:朱先康、倪金法 职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已完成。
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通至施工现场。
已开通。
工程开工前五天,发包人已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成时间: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双方共同配合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类证件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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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点的位置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由发包人组织。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生时,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情况另作商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另作商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
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开工后十天内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一式二份,并在每月25日前提供该月完成的施工产值报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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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要求:按标化、文明工地的要求,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
无
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人应做好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若发包人要求工程提前使用而发生工程损坏等现象和需特殊保护措施者,其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认真做好保护工作,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按文明标化工地要求,做好现场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
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另作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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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
划的时间:
收到完整的图纸后十五天内完成,并提供给发包人。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十天内批复。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另作商定。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
程。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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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应的通用条款执行。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及可调整价格合同
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