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是胁从犯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也就是说其参加犯罪并非自己的主观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