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应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将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其他无法抚养的情况。对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但有绝育、生活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或对子女成长有利等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其中一方的要求。对方有探视权,并需支付抚养费,一般为实际收入的20%-30%。
法律分析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拓展延伸
家庭暴力离婚后,如何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幸福?
家庭暴力离婚后,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幸福是至关重要的。首先,需要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他们应对暴力带来的创伤。同时,建立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可能需要考虑抚养权归属问题,确保孩子能够生活在一个安全、稳定的家庭中。此外,与孩子的另一方父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制定共同的抚养计划,确保孩子得到双方的关爱和照顾。法律制度也起到重要作用,需要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加强对加害者的教育和惩罚。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关注,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和幸福努力。
结语
保障孩子的抚养权是至关重要的,应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随父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双方要求抚养时,需优先考虑父母的情况,如做过绝育手术、生活环境对子女不利等。在家庭暴力离婚后,需要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幸福,提供心理辅导和稳定的居住环境,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并加强对受害者和加害者的教育和惩罚。社会各界应提供支持,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和幸福努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