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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就业不因什么而受歧视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劳动者就业不因什么而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作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三、高温作业劳动者有什么特权

1、缺乏保障有权拒绝上班

由于气温过高,为确保劳动安全,从事室外作业的可要求发放降温、防晒、解暑的防护设备及药品。

2、身体不适有权要求调岗

用人单位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等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的,应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应当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员工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员工工资。

3、防暑费用不得冲抵津贴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特定温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4、中暑伤亡当按工伤论处

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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