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考核方案
一.说明
为了量化评估本部供应商交货质量和工作配合度、共享本部来料工作的数据,本部IQC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鉴于大部分供应商还在给本部以外的事业部供货,因此本考核方案仅体现供应商在本部范围内的来料质量得分及配合情况。
本方案考核结果也可用做其它种类评估的引用或参考资料,但其结果将不在本部IQC控辖范围之内。
二.供应商考核分的计算公式
考核分A70%B10%C10%D10%EFG
公式各项含义及权重:
A代表“检验合格率”,权重为70%;
B代表“报检信息准确率”,权重为10%;
C代表“售后服务及时率”,权重为10%;
D代表“按时交货率”,由物料部门提供,权重为10%;
E代表“额外任务得分”;
F代表“客户投诉扣分”;
G代表“其它得分”。
三.公式详解
1.关于A:特指一次检验合格率;
2.关于B:报检应保证当检验到达现场时厂方已经完成QA检验并准备好必要的文件和标识,否则按
报检信息不准论;复检品如不合格按报检信息不准论。但如情况紧急且事先说明并经IQC工程师同意,此项规定不生效;
3.关于C:以供应商承诺时间为界,但响应时间规定如下:深圳关内供应商不大于2小时、深圳关外
供应商不大于4小时、东莞供应商不大于6小时、东莞以远供应商不大于10小时。如供应商确有
实际情况,可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但协商后承诺的时间如不能遵守,则以两倍计算;4.关于E:“额外任务”指非供应商责任但必须紧急完成的任务。如有效完成,则加1~5分、但每月
最高为10分;
5.关于F:“客户投诉扣分”不保底。XX外部客户投诉每次扣10分以上、在检验时无法发现但会造
成重大后果且原因属供应商的在线不合格每次扣5分以上;6.关于G:
纠正预防实施分:统计源自有效的预防纠正措施,如实施与承诺不符则扣分,幅度为5~10分;信息反馈分:需书面确认的材料应在两个工作日(或按照约定)内完成,延误3日以下扣1~2分、
延误3日以上扣3~5分。注意:
以上数据出自本部事业部相关部门、经IQC统计处理后仅供康讯相关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作参考,阅读者如对数据的细节(诸如客观性、来源、合理性、处理方法等等)感兴趣,可与本部IQC联系,我们将视情况予以解释答复或转交;
为解决本部材料差别大、可比性差的问题,材料分为四类:A类材料表示电源单体类、B类材料表示模块电源类、C
类材料表示电源布线类、D类材料表示光器件类、E类材料表示机加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