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期间我们专业集体搞了一次关于调查的实践活动,假期间我主要针对上海市的订单农业状况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调查,以下就是我所调查的关于上海市订单农业的一些总体状态。
订单农业作为一种市场导向型的生产经营模式,对于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上海市订单农业虽处于不发达阶段,但发展较快,效果 明显,前景看好,且已经在闵行,浦东以南,宝山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有覆盖全市农业地带的趋势。
一上海市订单农业的发展特点与基本形式
“订单农业”,也称“契约农业”或者“农业”,是指供需双方与客户即农产品购买者根据收益测算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上海市订单农业起步较早,但那时仅局限在牛奶等少数几个品种。近年来随着市场农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的突起、农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今年沪委1号文件的落实和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推行,为订单农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加快了订单农业的发展。目前,全市已有86家“龙头企业”31家粮食收储公司开展订单生产,参加的农户已达133950户,品种40多个,总金额20.66亿元。上海市订单农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与趋势。
1.从牛奶到粮食,订单农业覆盖的品种不断拓展。由于牛奶产业的特殊性,以来都以订单的形式组织生产,只不过由过去的国有企业独家订购加工,转变为国有股份私营企业竞相订购加工。目前全市有规模的乳品加工企业有9家,联系农户850户,奶牛7429头,年牛奶量39425吨,产值达6508万元。近几年来,其它农产品的订单也逐步发展起来,主要品种有生猪、獭兔、肉兔、、鸡、鸭等多种畜禽品种,玉米、蔬菜、茶叶、柑桔、猕猴桃、药材、蚕豆、香菇、大葱等几十种农作物品种及部分高值水产品。今年上海市抓住粮食产销市场化改革的机遇,率先将“合同定购”转为“合同订购”,推动了订单粮食的发展。全市落实粮食订单91118份,农户83995户,总计18506万斤其中早稻13924万斤,晚稻4852万斤。
2.从传统产品到优新品种,订单农业的产品不断创新。前几年都是当地有什么,就什么,销售什么。订单农业主要局限在当地土特产。去年以来,该市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引进了一批新品种,在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发展新产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初步成效。又如当今绿色食品成为市场宠儿,龙头企业便发展绿色食品。
3.从国有加工企业到农民合作社,订单农业的发单主体不断增加。过去该市订单农业的主体局限在国有加工企业,现在形成了部门加工企业、营销公司、购销大户、合作社等不同成分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加工企业是订单农业的主要力量,销售公司是订单农业的重要成份,农副产品购销大户是订单农业的后起之秀。部门是特殊的主体,如粮食部门为了完成粮食收储任务,委托粮食收储公司与农户签订粮食生产合同。农业合作社是订单农业的新兴组织。还有一种中间主体,龙头企业与中间主体如农产品贩销大户或经纪人签订购销合同,贩销大户或经纪人再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这种合同履行率非常高,这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形式。
4.从当地到全国,再到国外,订单农业涵盖的范围不断扩大。为了弥补该市资源不足,订单农业不再局限在本市,已向全省全国甚至国外发展,并且势头强劲。如**集团在黑龙江等建立了20万亩优质米基地。**公司把长毛兔订单发到山东及西部各省,仅辽西地区朝阳县长毛兔已发展到10万只。外企保鲜蔬菜的生产加工企业已成为上海市农业出口创汇的领跑者,年出口额达11亿美元,并且很好地解决了当地的失业问题,为社会XX也做出了突出贡献。
5.从产品买卖到跟踪服务,订单农业的内涵不断丰富。现在的“订单”不是孤立的产品买卖合同,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源配置方式;订单农业的主体之间,也不是一般的卖买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利益关系。龙头企业不仅重视结果,而且非常重视过程,竭力为订单农业提供全程服务。一是资金支持。为进行某种资源产品、品牌、技术开发,企业给农户垫付资金,先付后还。二是物资支持。主要是低价供应或者是赊销生产资料,这在订单农业中比较普遍。三是技术支持。企业为了确保产量和质量,落实了基地建设负责人,并聘请了农业技术专家进行技术。
订单农业体现了以商品合同为纽带的利益分配机制。综合全市的情况,主要形式有四种
(2)保护价合同。龙头企业与农户按一定的标准核定保护价最低基准价格,合同约定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这种形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程度很强,但龙头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大。
(3)二次分配合同。在合作经济或联合企业中先以合同价有的为,与提供初级产品的农户进行第一次结算,待销售或加工销售后,再将所获利润分成,按照产品数量返还给签约农户。二次分配的意义在于使农工商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使农民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产生的利润。
(4)市场价合同。合同只规定农民供货的数量和质量标准,价执行当时市场价格。这种合同,市场风险主要由农民承担,企业风险较小。
二.订单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订单农业的发展使我县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新转变,但在实践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订单合同的签订运作、监管尚不规范。从订单文本看,规范性合同少,意向性协议多,存在着内容不全面,格式不规范,标准不具体,责权不明确等问题,可操作性不强,有的 甚至是口头协议而无书面合同,给合同履行带来难度。从订单运作看,有的是企业与乡镇政 府签订协议;有的是通过撮合,农民与企业签订协议;有的是重复签订,“一女嫁二郎 ”。从订单监管看,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和仲裁机构,违约行为得不到迅速公正的处理。主 要原因是订单农业刚刚起步,订单经验和技术不足,需要一段时间摸索;企业特别是农户都 有一种包赢不输的思想,不愿意把合同条款定细,以便在违约时免去责任。
(二).是订单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从农户一方看,主要在订单合同签订以后,当农产品市场形 势趋好,其价格走势明显高于订单时,一些农户为追求眼前利益,常弃订单于不顾,把农产 品私下卖给其他客商或自行销售;从客户一方来看,约定的农产品市场滞销,价格走低,就 一走了之,把损失加到了农民的头上。出现违约是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履约的严肃 性,只看重眼前利益,缺乏长远合作的打算。有的订单虽然通过农业部门与农户签订 的,但一旦一方违约,后续工作难以处理。
(三).是利益机制没有真正形成。据调查,3/4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发展订单位农业过程中,还 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保护和实行“二次追利”的不普遍,企业和农户还没有形成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订单显得比较松散。另外大多数订单位是短期订单,一年一订或一季 一订,质量品质价格等变动较大,使农户在生产上无所适从,容易导致农业结构的多变和 反复,不利于形成区域化的农业生产格局。
( 四).是缺乏相应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订单农业数量偏少。我县订单农业起步迟,部门、农户对订单的认识不够,宣传和培育力度不够。同时我县农业的生产规模偏小,规模化、基 地化程度不高,制约了订单农业的发展。
三发展订单农业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