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购买重疾险,或者重疾险的保险责任已过期或终止,理论上是无法享受该保险的理赔服务。但是,如果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误解或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理赔服务无法得到及时处理,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对保险费进行承保,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依法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和标准。销售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明确标明规格、性能、用途、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综上,如果投保人未购买重疾险或者保险责任已过期或终止,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如果保险合同存在争议,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