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以下风险:
拆迁安置房有上市交易期限。购买时未到期的,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之前,房屋所有权没有变更,原业主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造成一房二卖纠纷,也可能由于原业主外部欠款,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等,上述情况下,买方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只能追究原业主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