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后离婚时判法,要财产公证时间来分配。
财产公证时间情况如下:
1、结婚前对财产进行财产公证,该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适用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2、结婚后对财产进行财产公证,并且该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且夫妻双方都对该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
财产公证需要手续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