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犯罪事实并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的案件,可以依法减轻处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意味着免于刑罚,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和检察院的意见进行量刑决定。
法律分析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不等于就不用被判刑了,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书后,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据检察院的量刑意见进行判处,但影响量刑的因素有很多,具体怎样判处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拓展延伸
认罪认罚后是否签了就确定量刑?
认罪认罚后是否签了就确定量刑是一个常见的疑问。实际情况是,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并不意味着量刑一定确定。认罪认罚协议是被告人与检察机关或法院达成的一种协议,通常包括对犯罪事实的认可和自愿放弃相关权利等内容。协议签署后,法院会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结合法律规定进行量刑裁定。因此,量刑是否确定还取决于法院的判断。认罪认罚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量刑产生影响,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最终的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结语
认罪认罚从宽并不意味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就确定量刑。法院在裁决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量刑裁定。认罪认罚协议对量刑有一定影响,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最终的量刑结果仍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