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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途中遇大雨,货物损坏部分,如何分担责任

2024-07-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毁损责任由承运人承担,除非承运人证明毁损是不可抗力或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赔偿额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货物到达地市场价格计算,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订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责任一般将由承运人承担,但承运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的除外。货物毁损的赔偿额,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延伸

货物运输途中遇大雨,货物损坏部分,如何判断责任归属及索赔程序

在货物运输途中遇到大雨,导致货物损坏时,判断责任归属及进行索赔程序是必要的。首先,需要考虑运输合同中的条款,确定运输方和货主之间的责任分担规定。其次,根据运输过程中的记录和证据,如货物状况的检查报告、运输记录等,来确定是否存在运输方的过失或违约行为。若运输方存在过失,责任可能归属于其承担。最后,根据合同约定,货主可以向运输方提出索赔要求,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索赔申请。运输方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或协商解决。在处理索赔程序时,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和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毁损责任一般由承运人承担,但承运人无过错的情况除外。赔偿额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货物到达地市场价格计算。在处理货物毁损索赔时,建议货主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索赔,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索赔申请。如有需要,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四章进出境物品第四十八条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

邮政企业应当将开拆及封发国际邮袋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管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三章邮政服务第三十条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国际邮袋、邮件集装箱和国际邮递物品实施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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