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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的无效性

2024-07-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无效合作协议的情形包括: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作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作协议无效;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作协议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作协议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合作协议无效;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民法典》规定了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无效合作协议的情形分别如下: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作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作协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作协议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作协议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作协议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况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虚假的意思表示所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至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合作协议的情形包括: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作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作协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作协议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作协议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作协议无效;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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