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建设的房屋,赠予给儿媳一个人,而并不是夫妻双方,赠予合同无须儿子签字,也无须其它人同意。写好赠予协议,标明只赠予给儿媳一个人,然后双方进行公证,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