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过,开瓶费价格太高。一瓶五粮液市价在700元左右,到了餐馆就高达1000多元,消费者需要根据商家的价格支付15%至20%的开瓶。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其实,对于一些酒店的这类霸王条款的“花名”,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无论是叫“开瓶费”,还是叫“服务费”“清洗费”“器皿费”都是换汤不换药。不过从商家角度来说,酒水定价比市场价高是因为顾客在享受与价值相应的服务和就餐环境,顾客自带了酒水商家收取开瓶费等方式来收回高质服务和环境成本。
相关法律规定
开瓶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所谓“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尽可能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实际上是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对消费者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规定无效。总之,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都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