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直系亲属已经去世也要政审,需要到原单位证明生前的情况及表现,这是对录用公务员的要求。政审主要审查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政治背景。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成分是否清白,是否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第二,违法犯罪行为。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是否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直系亲属是否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等。本人有违法犯罪行为,一般不予录取;直系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或有重大刑事犯罪行为的,一般也不予录取。
第三,违规违纪行为。审查本人是否存在相关违纪行为,比如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违反计划生育的;在校期间受到开学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等。
第四,作风和道德品质。审查本人是否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不赡养老人、虐待孩子等不良或不道德行为。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