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继承遵循《民法典》规定。父亲的房产遗产继承需考虑是否立遗嘱。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则按遗嘱或遗赠办理。继承人可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应在60天内接受或放弃。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可分配遗产份额,特殊困难继承人应被照顾,有扶养义务者可多分。有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一、如果父亲死亡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父亲死亡房子遗产就要看是否立遗嘱,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语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规定,父亲死亡后,房产和遗产的继承将根据是否有立遗嘱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办理。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也可以接受或放弃受遗赠。在分配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但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和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予以照顾和多分。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当然,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