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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私人房产买卖协议书 篇10

2024-07-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_____

  2、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年年月日止。

  二、指定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xx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xx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xx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xx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3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xx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_____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委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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