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法律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八条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