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方式有以下的方法: 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8×1.5×平时 加班 工时+固定月薪/21/8×2×周末加班工时;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1/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8×2×周末加班工时; C:固定月薪/21×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8×2×周末加班工时。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