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负税人是消费者。
消费税一般是对特定消费品或者特定消费行为如奢移品等课税。消费税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实际的负税人。消费税的征收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因而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提现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具体如下: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综上所述,消费税一般是由消费者承担的,因此,消费税的负税人是消费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