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对方完成变道,进入车道线里面,撞上去属于追尾,自然后车是全责。如果对方没有完成变道,撞上去时对方压线对方全责,属于违规变道。如果看到对方有变线行为后车有故意加速的话,那么属于危险驾驶,一旦对方有证据证明中途有明显的加速撞人动作,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那么不仅需要赔偿损失,还需要负刑事责任。法律上并没有加塞这个词,合理的加塞属于合法变道,不合理的加塞就是违规变道,如果因此引发交通事故自然要负全责。前车违章强行加塞与正常行驶的后方车辆发生碰撞,前车负全责没有争议,后车如果是故意加油门相撞,基本上也是前车负全责,不过现实中是因为取证太难,而不是不需要负责,从法律层面讲是需要重新划分责任的。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