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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安全应急预案 篇2

2024-07-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为了完善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参照(×卫政函[20xx]01号)××县卫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火灾现场指挥。

  组长:

  顾问:

  副组长:

  成员: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成员

  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组长:具体负责指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物资、救护等协调全院消防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伤员救治、抢救、转移等工作;负责向县公安消防大队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负责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协调各科室抽调人员组织灭火、抢救。

  1、灭火行动组:由医院保安、义务消防队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院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行政总值班、各重点要害部位负责人组成,院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发生火灾的科室负责人、护理部人员组成,科室主任(护士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医疗救护组:由医务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骨干人员组成,业务院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紧急救护、护送转移伤员。

  5、现场警戒组:由医院保安工作人员组成,保安队长任组长,负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出不进,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现场。

  6、后勤保障组:后勤科人员组成,后勤科主任任组长,负责所需物资供应,道路通畅、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7、办公室职责:负责上传下达,通知科室参加灭火,转移设备,到一线参加灭火,指引群众疏散等工作。

  8、机动组:其余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具体指挥,负责各组增援行动。

  二、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卫生局报告。

  3.处臵: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臵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臵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三、应急措施

  1.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建立防火安全情况登记表,内容应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电线、电路、门窗等情况。

  2.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情况,如发现问题,应仔细观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并汇报分管领导。同时应在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3.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报告院总值班及院长、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4.接到报告后,本单位在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首先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消防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现场通知办。医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转送安全处进行救治。

  5.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院领导及事发部门负责

  人组成,院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源,指挥工作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大队到达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员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封锁道路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大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负责火灾现场警戒人员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

  四、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医院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1.保护火灾现场;

  2.查明火灾原因;

  3.调查火灾损失。

  五、责任追究

  1.当班人员人为引起火灾,当班人员负全责。当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或者发现火灾但未及时报告、未立即扑救,当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2.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当事人责任。

  3.因平时未认真维修保养,导致消防用水、用电、灭火器材不完好,影响灭火行动,当事人负主要责任,院分管领导、院长负领导责任。

  4.紧急状态时,未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院长、院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5.医院及科室负责人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上传下达,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六、事后总结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县卫生局。

  3.发生事故医院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本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4.事后组织重建、医院工作秩序等,由院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负责实施。

  本应急预案从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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