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倡导节俭高效的风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办公用品分类及领用
一、耐用办公用品
1、范畴: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剪纸刀、直尺、卷尺、起钉器等;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务必以旧换新。人为损坏或者遗失不再补领,员工离职时须照折旧价赔偿。
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档案袋、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白板笔等;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图钉、橡皮擦、涂改液、电池、便签纸等
4、个人所需易耗办公用品用量标准原则上为每人一件,具体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以及岗位特点进行合理调整。
三、公共办公用品(设施):
1、范畴:复印件、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扫描仪、照相机、塑膜机、办公桌、椅子、茶几等;
2、公共办公用品(设施)以部门为领用单位,由部门分管副总签发实施采购和领用。四、物品领用发放时间:原则上,不予全部发放所申报的办公用品,提倡随用、随发;
五、领用方法:
1、由各部门指定人员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并签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发放。
2、部分办公用品(如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尺子、订书机、电话机、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
3。易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笔芯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和数量;
4、公共办公用品(设施)移交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计划与采购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每月25日前,填写好次月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部行政处。
2、行政处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行政负责人审签后实施采购。
3、采购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办公用品时,须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特殊办公用品能够经综合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4、对未列入采购申请表的临时性办公用品,原则上不作采购,因临时急需的需分管副总审批再做采购,否则推移至下月进行。
第三条办公用品台账管理
1、行政处负责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务必以良好的态度、秉公办事,不得顾私情、图私欲,须做到严格把关,认真登记和审查;
2、一切办公用品领用都需领用者签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未能及时登记的再时候须督促领用者补办登记手续;
3、办公用品由采购部统一向批发商采购,除正常办公用品外,如部门有特殊需求,经综合部同意授权后,方可自行采购。单件超过500元的物品采购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
4、每月26日后(至月底)为办公用品盘点期,原则上不再安排物品领用。特殊状况下的领用需要分管副总审批。盘点期间,综合部办公用品负责人落实物品领用登记状况,填写《月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核算部门领用数量和月末库存。5、综合部依据每月25日各部门提交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和《月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在月底前核算出下月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单。
6、新进人员入职,由该部门向综合部提请办公用品的申领;人员离职,应将剩余用品一并交综合部。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维修及报废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报废实行审批管理。各部门如有办公用品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简单的能够自行维修处理但有保修期的办公用品,且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由采购员联系供货单位进行维修、维护。
2、对办公桌椅等物品出现问题,务必由木工或内行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对电脑、打印机等出现问题先自行协调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公司内部无法解决,需要由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的,务必构成请示报告,公司审批后由综合部协调落实。
3、对确实不能维修的资产类办公用品实行报废处理:使用年限较长经过维修但无法维修好的,或无条件维修的,或能够维修但维修成本过高,经相关部门对故障认定后,可由办公用品的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由公司组织人员确认报废事项成立后签字确定,报废品原购买价值单件超过20xx元的,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4、高值报废品在得到报废审批后应当由采购部门进行回收,统一处理。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