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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协议书 篇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方: 无为县统一征地事务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村村委会(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申请城镇(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合计 公顷(合 亩)。为保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按照乙方民主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及安徽省政府皖政【】132号文件精神,通过勘测定界和地上物核算,经双方协商并征求权利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土地用途

  建设项目: 项目

  土地用途: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地类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坐落在 村(社区)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土地总面积 公顷,其中农用地 公顷(含耕地 公顷)、建设用地 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

  三、 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及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根据《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共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 元:

  (1)、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 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 元/亩补偿。

  (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 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 元/亩补偿。

  2、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用: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为 元,青苗补偿费合计为 元。(具体详见征收土地调查确认表)

  3、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

  按照调查确认结果及补偿登记,依据区片地价测算,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化补偿,合计补偿总费用人民币 元(综合补偿标准为 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 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 元,青苗补偿费用 元。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及时交付土地。

  五、上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支付情况,乙方应及时张榜公告,并报甲方备案,丙方监督乙方执行。

  六、乙方、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本次征收土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丙方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签章) 乙 方(签章)

  丙 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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