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削减幼儿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安全至上原则
一切为了幼儿的安全,尽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消失事故,要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幼儿。
2、统一指挥与团结协作原则
特别状况下,全体师生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应对消失的问题,团结协作。
3、紧急处置原则
遇到重大突发大事时,削减中间环节处理,抓紧时间,对受伤幼儿进行妥当处理,不得延误时机,造成不应有的后果。
4、局部听从整体原则
遇有突发大事,全部人员应从大局动身,一切以幼儿园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幼儿园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幼儿园范围内发生的交通安全大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幼儿园实际,讨论制订应急方案。
(2)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气进行应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4)定期进行幼儿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分析,形成评估和反馈看法,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预案,教育幼儿增加自我爱护力量,要求相关人员强化重点部位爱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马上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随时把握应急处理进展状况,做好向上级报告和续报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教学楼内值班老师负责留意幼儿课间活动的安全。在本楼层上课老师负责管理本楼层教室、走廊、楼梯(下一楼层至本楼层间)及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纪律,对该范围幼儿安全负责;负责维护幼儿集会、上操等上下楼梯秩序,管理幼儿。
六、日常防范
1、幼儿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幼儿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幼儿应走路边。
(2)过公路时,必需走人行横道。通过由交通信号掌握的人行横道时,必需遵守信号规章;
过没有交通信号掌握的人行横道时,要留意车辆,不得追赶、横冲直撞。假如没有人行横道,你必需直接穿过。车辆驶近时,不允许突然横过。假如有立交桥或地下通道,必需走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车道、铁路道口的护栏上横过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对车辆拾取、追逐、强行停车或抛抛物线。
(5)幼儿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需由大人或老师带领。
2、幼儿在乘车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1)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需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和家长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车稳定停车后随大人一起上车。
(2)禁止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等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急物品。
(4)机动车行驶时,不得将车身任何部位伸出车辆外或跳动。
(4)加强师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提高防卫意识、防卫力量和自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