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多次协商,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意向转让协议内容:
鉴于:
一、此餐厅前期已与他方签订了一份转让合同,正在实施相关设备完善工作。考虑到此合同双方已初步商定的转让意向,故签定此意向协议书。
二、若甲方与它方签定的转让协议书有关工作不能实施,双方同意按以下转让内容实施。
三、若最终不能实施此转让协议书内容,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将乙方支付的定金如数退还。同时终止此意向转让协议内容。
转让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100%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甲方全面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所有事宜,直至全部办理完毕。
二、转让的内容
1、房屋使用权及转让合同(详见租赁合同)。
2、所有的设施设备(除备注外的设备外)。
3、经营权。
三、转让价格: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第一次支付定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第二次移交餐厅时支付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剩余的款项待与此房屋房主签订完合同后支付。
四、应收应付款说明:自乙方转让确定之日起以前所产生的应付款及事项均由甲方承担,此后均由乙方经办及负责。
五、库存商品盘点主要指库房及吧台至一楼大厅的烟、酒、茶叶、饮料及后厨的调料,少量的不计盘点范围,大宗的库存均属盘点范围。
六、餐厅产生的房租、水、电、煤气、暖等费用均以转让接手日按此前及此后有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七、设施转让:除一楼大厅的一张办公桌及茶台,二个冰箱、墙面的动物标本,其余的均归乙方所有(详见附件清单)。
八、若此房出现意外不能续租给乙方或甲方,甲方承诺不收取乙方的转让费,已收取的全部退还给乙方。剩余的事宜待双方协商解决后,餐厅归甲方所有。
九、停车场特别说明:因餐厅所使用的停车场属新绿洲集团公司所有,故特别证明如下:餐厅用餐车辆可无偿停车,停车看守人员凭餐厅通知单停放及放行,同时停车场看守人负责餐厅的夜间值班,餐厅负责两人的工作餐及晚间在餐厅的住宿。若两人发生有违于餐厅的事件并造成损失,经核实后由新洲集团公司负责。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