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承包的景观工程,乙方以包清工形式配合甲方进行施工,施工时间与工程内容由甲方安排、指定。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图纸、现场定位、放样、标高和现场指挥;提供所用的全部材料。
二、乙方负责人员组织和工程施工。按甲方施工人员的要求组织施工。
三、双方配合和工程质量。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进度和工期积极配合完成;任何与业主、监理及第三方等发生的关系均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应按甲方进度要求安排足够人员施工,甲方应积极配合材料的供应和甲方应作的工作,因甲方问题造成乙方窝工由甲方支付工人工资。
3.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责任;甲方原因造成质量或其他问题返工,应再次计费用给乙方。
4.工程现场指挥人员和相关检测、资料、备案由甲方负责。
四、费用支付办法:(人工费不含税)
1.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每个项目的Ⅲ类取费+信息价+政府指导价____1.8系数=实际费用。
2.乙方按施工进度每10天向甲方施工员以书面形式报一次本期所完成的工程量;每月25日将月度工程量上报甲方,甲方收到月度报表后应在5至10天内支付乙方该月工程量费用的75%;到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部分。
五、安全:
1.乙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电工、电焊工需持证上岗。
2.乙方所有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3.甲方为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
六、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争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提交宁波市仲裁机构直至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照执行。
八、工程结束本协议自行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