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
为给自己创设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规范手机的使用,不因使用手机而耽误学业,影响健康,现在我郑重承诺:
一、学生不带手机入校。因特殊情况要配备手机时,需要申请并要家长同意后方可。
二、寄宿生原则上不佩戴手机,因特殊情况经家长同意要配备手机时,一定自觉向班主任申报手机号码(双卡的两个号码都上报),号码变更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1、不在教室(含多媒体教室)、办公室为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充电。发现同学带手机,主动帮助、监督同学规范使用。
2、仅在以下时间段开机使用,与家人联系,但不播放歌曲、玩游戏、看小说等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①周五放学后至周日晚自习前。
②周一至周五的文娱活动时间(即下午第三节课后至第一节晚自习之前)。
3、其余时间均将手机关闭,处于关机状态。
4、在校期间,随时接受学校老师的监督检查。
三、若违反上述规定,我愿意手机、充电器、MP3等电子产品被班主任或政教处收缴,并代为保管至学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