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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范文 篇5

2024-07-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签订20xx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本辖区教育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学校安全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车和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溺水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伤害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坚持领导下基层检查制度。健全“一岗双责,全员安全”长效机制和县、镇、校、班四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逐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建立校园警务室,配备必要的防卫、通讯、报警等装备,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实现校园全覆盖,视频监控存储期限30日以上,积极推动纳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进行巡检。

  (三)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和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依照《菏泽市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和《菏泽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组织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和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全方位构建平安校园,提高学校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师德建设,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严禁侮辱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杜绝校园伤害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保存影像资料。组织学校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每两周至少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宿舍逃生演练,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安全管理和查改。把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拥挤踩踏、饮食卫生、校园伤害、门卫管理、宿舍管理、大型活动等方面列入安全管理的重点,不断创新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校舍和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杜绝师生在隐患中学习生活。

  (六)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治理工作措施,开展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周边环境。

  (七)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落实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实行“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严禁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依法实校车安全监管,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八)严格执行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要制定出活动方案应急预案,报经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在及时有效处置的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九)落实考核和督导制度。建立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考评制度。要求学校、幼儿园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加强对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学校安全工作与各项评优和晋级挂钩,实行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十)实行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因管理松懈、失职失察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责任书签订之日止有效。如遇人事变更,新任负责人履行相应职责。

  巨 野 县 教 育 局(签字):

  负责人(签字):

  X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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