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意向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理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关于嘉定区北和公路1001号的厂房买卖,经甲方与乙方代理人商议,达成意向如下:
1、嘉定区北和公路1001号的厂房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左右,甲方愿以人民币 万元购进,乙方同意以上价格,达成意向。
2、甲乙双方签订该厂房正式买卖合同的日期,拟定年 月 日,在该项目所在地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买卖合同。
3、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时,由甲方交付乙方购房定金1000万元。
4、该意向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再行商议。
5、本意向书于年 月 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签订。
甲方(章):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