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卖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超市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领班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店长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如若丢失,按超市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超市形象的行为。
5、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
6、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超市,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员工用品必须贴有超市相关标x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吃槟榔、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超市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反映。
16、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