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甲方将上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明确分工责任,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量:以竣工后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选用SBS沥青防水卷材。
第五条 工程造价每平方 元。
第六条 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付清。
第七条 本工程预计工期为 天工作日,上述工期不包括因设计变更甲方原因、雨季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的误工工期。
第八条 安全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本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乙方保修 年,但因下列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1、构筑物产生不均匀沉降。2、构筑物受到外来损伤。3、由于使用不当,人为损坏。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当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按《合同法》违约条款处理纠纷。如发生纠纷,应在提起诉讼一方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代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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