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大美运城,早日实现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双十”目标,脚踏实地地贯彻“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向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自觉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开电价标准和服务程序。
二、认真值班备勤,做到不脱岗。
三、落实首位责任制,维护供电良好形象。
四、在受理群众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五、设立并公布报修电话,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
六、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布。
七、不断提高农村安全可靠优质服务供电水平。
承诺人:
20__年3月1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