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
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承接贵公司劳务 标段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做好农民工工资结算和发放。
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贵公司驻地、施工归属地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贵公
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与劳务人员合同(协议),切实做好农民工身份验证、劳动考勤、工资发放工作;
2.施工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班组负责人资料(含
名称、身份证、住址)、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报贵公司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我司及时上报贵公司,如因上报延误造成的任何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同时我公司无条件接受贵公司的因此组成的处罚决定。
3.我司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将按上期或上月实际施工内容报相应班
组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并由班组责任人签字确认,并承诺在接到工程款2日完成工人工资发放,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贵公司可以拒付进度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4. 我公司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
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每月工资发放表及年终发放工资如实上报给贵公司项目部,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接受贵公司每发生一次10万至100万元罚款;
5.我公司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公司承担,并接受贵公司每发生一期10万至100万元处罚。
6.贵司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我司对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情况,我司如迟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贵司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发生因未付工资而造成劳务人员在贵项目内停工、闹事的,贵司可直接用未支付的工程款向我司的劳务人员发放已拖欠的工资,我司承诺按同期银行利息加本金返还此笔费用,并可在工程结算付款时扣除,并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承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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