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科学合理的开采地下黄金资源,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矿山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平巷工程、斜井工程、采切工程、采矿工程等,工程单价括号外为有电施工单价,括号内为柴油发电工程单价。(根据各地区岩石硬度及具体情况条件,可适当上浮或下调工程单价,但原则上不应超过本合同的5%)。
1、平巷工程 240元/立方米(275元/立方米)
(1)平巷断面20xxmm20xxmm(宽高),半圆拱,断面积3.57㎡,单价857元/米,(982元/米)。
(2)平巷断面2100mm2780mm(宽高),三心拱,断面积5.5㎡,单价1320元/米,(1513元/米)。
2、天井工程 500元/立方米,(580元/立方米)
(1)天井断面 1500mm1500mm,断面积2.25㎡,单价1125元/米(1305元/米)。
(2)天井断面 1800mm1600mm,断面积2.88㎡,单价1440元/米(1670元/米)。
3、斜井工程 340元/立方米,(417元/立方米)。
按井巷施工技术设计规范和安监部门验收标准,斜井必须设运输间和行人间,巷道最小净宽度2800mm。断面3000mm2580mm(宽高),三心拱,断面积7.17㎡,单价2438元/米,(2990元/米)。
4、斜井井筒按设计喷浆支护,500元/立方米
5、平巷及斜井铺设道轨所需的枕木、道钉及其它辅件和工时费计130元/米。
6、采矿工程(指到井口400米以内的价格)
浅孔留矿法、留矿全面法、削壁充填法
采幅大于或等于2米为60元/吨,12米为100元/吨,0.31米为140元/吨。
第二条 合同二期
合同工期自20xx年____月______日开始,止于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结算
1、乙方必须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按照施工图施工。
2、井巷工程验收依据《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工程合格率95%。
4、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每月30日前进行井巷工程验收,验收结束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自存档并转交甲方财务,依此作为甲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乙方凭正规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在下月5日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5、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待重新返工合格后,甲方再予验收。
6、矿体开采,投失率小于10%,贫化率小于20%。
7、沿脉平巷掘进,当矿体厚度小于巷道宽度时,矿岩分次爆破,分装分卸,每吨矿石补25元;当矿体厚度大于或等于巷道宽度时,矿石不另行计价,无偿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井巷施工及采矿的地质测量技术工作要求
1、工程施工及采矿的地质、采矿和测量技术全部由乙方专职人员负责,甲方负责监督、管理和收集相关原始资料备案并上交。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测量控制基准点并现场移交。
3、工程施工后乙方将整理完好的点位及地、测、采实际资料交给甲方。
第五条 施工图、进度及作业计划的要求
1、甲方交给乙方总体施工方案、采矿方案和设计图纸。
2、乙方按照甲方的年月工程进度组织施工。
3、乙方建立施工图、进度与作业计划,逐级会审制度,发现图纸及施工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提供
1、设备:施工用的临时设备设施由乙方自理。用于生产期间的永久性设备(包括卷扬机、空压机、钢丝绳、轨道、矿车、主管线、风机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必须将甲方投入的固定资产和设备完好的交付给甲方,丢失损坏负责赔偿。
2、材料:需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提前十五天上报计划,领取后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按实际验收使用量,要求损耗率在2%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其余消耗品及零星材料乙方自购,费用自付。
第七条 安全与保险
1、施工安全: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有关安全部门的法律法规。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及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和生产中,乙方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部门现行的有关安全规程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甲方同意。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在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情况下,乙方应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作好记录,同时上报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人身保险:乙方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自付。开工后一个月内,乙方须将所有的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交甲方审查备案。井巷施工采矿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管理和连带责任。
4、各相关管理部门检查时,乙方必须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5、乙方进场前,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8万元,合同终止后全部返还。
第八条 误工的处理办法
因甲方责任造成停工或窝工3日以上15日以下时,可以工期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工人生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不再做其他补偿。停工超过15天以上,双方另议。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负责生产区域内的土地征用,道路畅通,协调矿山和政府部门及地方村民关系,协调水、电等其他工作,保证乙方顺利开展施工作业。
2、有权制止乙方不安全不合格作业,下达返工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员工进行处罚直至开除。
3、对乙方的施工作业有指挥、检查、监督等权利。如乙方不顺从,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有权制止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并令其返工。
5、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乙方进驻正常开工10日后,支付给乙方开工费10万元。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本工种的三大作业规程,杜绝三违指挥。
3、乙方购进的.设备材料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冶金矿山井下所用材料标准。
4、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和民风习俗。
5、按规定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组织到位,服从甲方统一规划管理。
6、应在施工的不同阶段建立技术、材料档案,以备查阅。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7、乙方按甲方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采掘任务。
8、乙方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按上级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对职工队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发现甲方在设计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甲方指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依据
1、由甲方提供的地下开采设计方案和补充修改设计。
2、钻探地质报告。
3、甲乙双方的议标条件(包括附件)。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工程转分包
1、本合同不允许转让,乙方如擅自转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2、本合同范围内工程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如确要分包,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或甲方机构变动后的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应出具法人代表变更书,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与终止解除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予变更或修改,单方指出,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一致通过后,方可变更、补充或删除,否则仍执行原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是,可以终止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
2、合同一方被国家勒令关闭、停产或转产时。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工程无法进行下去时。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共同议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第十八条 附责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持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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